論神的旨意之七要素(地之卷):

 

 1.要從共通性而看

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

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羅12:2

「父啊,是的,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」太11:26

神的旨意必有3個特質

A.有神的善良(good)

B.有神的純全 (perfect)

C.有神的悅納(acceptable)

倘若一個人說:「神的旨意是要我與這位朋友結婚,

雖然她未信,但日後神一她信主」、這個就很明顯是違

反神的純全,違反神要求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的原則

、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?

神的旨意一定是善良,不會叫我們犯罪或違作反祂的

屬性事情。

神的意思一定是perfect,我們現在可能覺不好,但至

終必是美的!最好的!

2.要從是非性而看

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。」帖前4:3

「奉神旨意,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,寫信給在以弗所的

聖徒,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。」 1:1

神的旨意很多時候與是非有關,例如要我們聖潔()

逃避淫行(),關乎可以與不可以作一些善與惡的事。

然則有時,神的旨意未必提及是與非,例如:選保羅

作使徒,就不為是與非或惡與善的事情,而是單獨針對

事奉,揀選的美意。

3.要從主權性而看

 「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

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。」弗1:5

「我們也在他裡面得(得:或作成)了基業;這原是

那位隨己意行、做萬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。」

1:11

「你們只當說:「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也可

以做這事,或做那事。」」雅4:15

「旨意」「喜悅」「願意」「要」都有「will」意

思,在希臘文中同一字根,都表明神在祂旨意中的主

權性,是神自己的意思,祂有權願意這人如何,那人

又如何,最終決定權是在神手中、但是也端視人類是

否願意順服。

4.要從奧秘性而看

 「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?我所說的是

我不明白的;這些事太奇妙,是我不知道的。」

42:3

「深哉,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!他的判斷何其難測

!他的蹤跡何其難尋!誰知道主的心?誰作過他的

謀士呢?」羅11:33-34

神的意旨通常藉聖經,可以使人明白,神也很想

人明白,但有時候,一些旨意可能太奇妙、奧妙,

即使如約伯,保羅等有智慧人,也未必可以揣測到

只能順服,更信雖不明白,仍是perfect美的!

5.要從預知性而看

「我知道,你萬事都能做;你的旨意不能攔阻。

」伯42:2

「這是向全地所定的旨意;這是向萬國所伸出的

手。」賽14:26

神的心意不是全部預定就會成就,例如:祂心

意是叫人不犯罪,但不是預定人不犯罪,人最終

犯罪,絕非神的心意,神是預知,但不是預定(

不是神成就的),也不是神喜悅見到的事。

有一些"特例"則是神預定性的旨意,例如:

A.預定耶穌生平

「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(耶穌)降

臨。」徒3:20

「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,但賣人子的人

有禍了!」路22:22

B.預定外邦人得救

「外邦人聽見這話,就歡喜了,讚美神的道;凡

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。」徒13:48

C.預定得榮耀

「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、神奧秘的智慧,

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。」

林前2:7

6.要從對象性而看

「第二次又去禱告說:「我父啊,這杯若不能

離開我,必要我喝,就願你的意旨成全。」」

26:42

「奉神旨意,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和兄弟提

摩太.......」西1:1

「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,可以堵住那

糊塗無知人的口。」彼前2:15

「他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」提前2:4

神的旨意有時是向個別人說,例如:主要上

十架路,保羅作使徒,是神向個別人的旨意。

通常神旨意是向整體信徒說,例如:要我們

聖潔,要我們行善,要我們去傳福音。

7.要從容許(任憑)性來看

「因此,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

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」

1:26

「人被試探,不可說:「我是被神試探」;

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,他也不試探人。」

1:13

「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;存心忍耐的

,勝過居心驕傲的。」傳7:8

神有時也會任憑一對同靈、以為是神的旨

意而相戀,但最終是分手的。.

神更有時任憑一些、非祂所喜悅的心意之

事發生,例如:任憑以色列人犯罪

但若更闊來說,因祂終極的目標是good

perfectacceptable,祂最終想人完全,

屬祂的人得榮耀,所以祂容許一些事發生,

令萬事互相效力,叫人在罪中知罪,叫人知

道己自能力有限,要倚靠神,叫人學習信心

、順服、持守、令人完全!

人不可濫用神終極的旨意,因為人若故意

犯罪,明顯不是神的 ”will”,最終帶來的

公義旨意就是管教。

神任憑一些人的頑梗犯罪、其目的不只是

要屬神的人完全,乃是要顯出神的公義,例

如:罪人犯罪卻帶來義人的勞苦、愁煩、災

禍;就是神任憑罪人違背神旨而發生,悖逆

至終、罪人就要受審判,義人反會得救、這

也是神的旨意,其目的就是要顯出祂的公義。

 

參考資料:

 

講道集:

1.神揀選的人為何會失敗 

 

2.從以西結書看神的榮耀 

 

3.傳道書定時與永恆 

 

4.對人類理性的批判

 

5.新約書信詳解 BY 陳終道牧師

 

舊約概論 BY 馬有藻博士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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